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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过度治疗”只会适得其反
时间:2012-04-05  点击:2965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肿瘤的“过度治疗”不是鲜见现象

  所谓肿瘤的“过度治疗”,是对肿瘤病人所做的一些没有必要、无益的治疗。比如,有的晚期肿瘤病人,已经多处转移扩散,没有手术机会,如果没有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如梗阻、大出血等,则手术无益;有的病人经过多周期化疗后,骨髓功能严重受抑,部分脏器功能受损,身体极度虚弱,此时再强行化疗则会增加痛苦,加速死亡;有的病人由于过度放疗引起的后遗症,往往难以逆转,生活质量大大降低。

  抗肿瘤药物和其他抗癌手段的基本原理都是利用它们强烈的细胞毒性作用来杀灭肿瘤细胞,故一般都有毒副作用大、治疗不彻底的缺陷。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资料表明,几乎所有化疗药物的“致病”作用与其治疗作用是等同的,也就是说,应用某一化疗药物治疗某一疾病的同时会潜在的引发另一种疾病。目前,在临床上公认的放化疗方案、周期和强度,都是全球范围大规模临床试验的总结,是循证医学的结果,而不是某几位专家坐在办公室想出来的,所以,放化疗方案是不能随意增减的。

  “过度治疗”为何大行其道?

  出现“过度治疗”的根本原因是错误观念误导,是“以病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部分医生在接诊肿瘤病人时,以“经济利益”为首要目的,往往首选本专业熟悉的治疗方法,失败后才考虑其他方法,这不仅增加了病人的经济负担,还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而有不少病人不懂科学治疗,不听医生劝告,盲目要求超标准、高强度的放化疗,希望能将体内的癌细胞消灭干净,即使出现了严重的毒副反应还咬牙坚持,结果出现了“一边放化疗,一边扩散转移”、“生命不息,化疗不止”的悲剧。

  肿瘤呼唤综合治疗

  肿瘤到底该如何治疗呢?专家指出,肿瘤需要合理、规范、科学的综合治疗。具体的讲,就是要根据病人的身体状况,肿瘤的病理类型、侵犯范围(病期)和发展趋向,有计划、合理地应用现有的治疗手段,以期较大幅度的提高治愈率,改善病人的生存质量。

  专家说,并不是所有病人都需要多种手段的治疗。有些播散程度很低的肿瘤,如皮肤癌在局限期,单一治疗包括手术、放疗甚至局部用药,都能达到治愈的目的,无需再追加其他治疗手段。一些很早期的肺癌乳腺癌,单一手术治愈率可达90%以上,也无必要追加放化疗。强调有计划、合理地应用现有的治疗手段,就是要求治疗前多商量讨论,充分估计病人最大的危险是局部复发还是远处转移,最大限度的做到合理安排,而不是治疗手段的简单叠加。

  怎样进行放化疗才科学呢?专家指出:第一,要规范放化疗的疗程和剂量。放化疗次数并非越多越好,大部分肿瘤化疗4~6个疗程就够了,再进行更多疗程并不能延长生存期,而病人生活质量则会大幅降低。第二,提倡联合用药。不同作用时期、不同作用机理、毒副反应不同的2—3种化疗药物联合使用,能够增强效果,降低毒性。第三,对于已经出现的毒副反应需要及时进行对症治疗,必要时应暂停放化疗。第四,同时进行放化疗虽然疗效可能增加,但毒副反应也可能增加,故一定要慎之又慎。